5月25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言荣、厉文英、朱峰松、张立梅以及常委会委员杨万成、余世荣、郝玉寿、李标、许绍芳、蒋思友、曹万清、王婵娟、董传宁、嵇宝荣、袁金林、宋红梅共16人出席了会议。张传权主任,张锦世、许能龙副主任,委员戴青松4位同志请假未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方树林,县政协副主席魏安福,县人民法院院长时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建设以及县政府办、农委、劳动保障局、林业局、招商局、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新区等单位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陈言荣同志主持了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方树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推动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同时指出,我县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还存在防疫工作进展不平衡、防疫工作质量不够高等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通报制度,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动物防疫意识,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健全完善有关扶持政策,适当加大对养殖大户的扶持力度;要加大兽医体制改革力度,加强乡镇兽医站建设,加强兽医队伍管理,切实落实乡镇聘用制兽医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认真抓好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体系。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文英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调研《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推动了《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会议指出,我县在《条例》贯彻中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劳动合同履行不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不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大等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条例》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意识,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要把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作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合同制度顺利实施和规范运作;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的水平和效率,切实保证《条例》在我县得以正确实施。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峰松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调研全县改善招商引资环境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三个一切”的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政策,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全县投资环境的整体状况趋于优化。会议同时指出,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与加快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依然还存在少数同志思想不解放、少数部门服务意识不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时有发生、来城市容环境建设较为滞后等问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营造奋发有为的思想环境、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文明的法制环境、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文英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调研我县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县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明显,森林资源得到较好保护。会议同时指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毁林占地、偷盗及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林权纠纷欠拖不决等问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林业部门要继续加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爱护森林,依法兴林的良好氛围;要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继续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要切实解决好部分国有林场与周边村组的林权纠纷及林地被开垦耕种的问题,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会议讨论修订了《来安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来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来安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来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实施办法》、《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监督办理暂行办法》、《来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主题词:人大常委会 会议 纪要
抄送:各乡镇人大,县直局以上单位
印9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