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言荣、厉文英、朱峰松、许能龙、张立梅以及常委会委员杨万成、余世荣、许绍芳、蒋思友、曹万清、戴青松、董传宁、嵇宝荣、袁金林、宋红梅共15人出席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传权、副主任张锦世、委员郝玉寿、李标、王婵娟因事请假未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章勤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裴安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龙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建设,县政府办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陈言荣同志主持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要求许可对县人大代表王震川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经审议认为,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王震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涉嫌构成受贿罪。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许可对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王震川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主题词:人大常委会 会议 纪要
抄送:各乡镇人大,县直局以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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