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十月九日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9月27日下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传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言荣、厉文英、裴安朝、张锦世、朱峰松以及常委会委员杨万成、余世荣、徐建文、陆凤龙、相晓芳、郝玉寿、李标、周业元、许绍芳共15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晓雁,县人民法院院长宁长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建设以及县政府办、财政局、广电局、司法局、电信局、安广网络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水口镇、武集乡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张传权、陈言荣分别主持了会议。现将这次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秦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省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间隙资金借款和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借款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用好、用活两项资金。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两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要充分发挥两项资金的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我县争取省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间隙资金借款和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借款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广电局局长孟金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县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是送到农村的“文化活动室”,对于传播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会议指出,我县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启动较早,但效果还不明显。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村村通”工程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黄德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普法工作,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社会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四五”普法工作,成效明显。会议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司法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注重实效,认真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文英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调研县委《关于加强全县人大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及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意见》出台以后,各乡镇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切实把乡镇人大工作摆上位置,有力地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会议同时指出,各乡镇在《意见》的学习宣传、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和落实乡镇人大主席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意见》的学习、宣传力度,把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要进一步改善乡镇人大主席的政治生产待遇。针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会议要求进一步重视宣传工作,要早筹划、早安排,切实重视培训工作,保障换届选举经费的落实,确保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文英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所作的关于视察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承办部门、单位对办理建议、批评、意见,思想重视,办理认真,办理质量得到提高,办理效果较为明显。会议同时指出,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少数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个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不够高,个别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承办部门安排不太合理等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要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按时办结。要密切同代表联系,努力提高满意率。要拓宽代表知政渠道,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主题词:人大常委会 会议 纪要
抄送:县直局以上单位、各乡镇人大
印9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