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县人大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


时间:2008-5-23 9:28:52 |   浏览:
 

县人大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

 

5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言荣、张立梅,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县政府办、民政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19日上午,检查组首先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随后,检查组分别深入到水口镇甲埂村、水东村,半塔镇黄郢村、罗庄村等地采取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和贯彻工作,特别是在今年的行政村区划调整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依法操作,保证了村级区划调整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广大村民参与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逐渐增强,村民的自治能力不断提高,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村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发挥好村民首创精神,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深入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县、乡人大和政府要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为村民自治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自治章程和各项村规民约,以制治村,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并且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带领广大村民为农业增收、农民致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 |   来源:
 
字号选择〖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文章: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版权所有:滁州市来安县人大
技术支持:滁州网狐科技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皖ICP备05003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