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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察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6年9月27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时间:2006-9-30 9:17:11 |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厉文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主任会议安排,从913日起,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陈言荣、厉文英、裴安朝、张锦世、朱峰松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首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随后视察组分成三个小组深入到各承办部门和单位,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925日下午,视察组组织部分领衔提议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他们对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意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了8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其中涉及农林水利方面的10件,财经方面的12件,交通道路和电力方面的19件,城建环保和市容方面的17件,文化教育和广播电视方面的6件,公安民政方面的3件,医疗和劳动保障方面的3件,其他方面的11件。截止到9月中旬,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承办部门、单位对所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了办理,并作了书面答复。从办理的总体情况看,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1件,占总数的38.3%;正在办理解决的有42件,占总数的51.9%;限于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有8件,占总数的9.8%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承办部门、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思想重视,办理认真,程序逐步规范,办理质量得到提高。

(一)领导重视,办理责任明确。417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交办会,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28个职能部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一些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分管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全程抓好交办、办理、组织协调和批阅答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局长亲自挂帅,工作小组每月都听取一次办理情况汇报。县民政局始终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办理事项,并能主动与代表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县交通、教育、供电、水利等部门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明确办理目标和任务,切实把办理任务落实到股(室),落实到人。

(二)态度认真,办理逐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工作中严格办理程序,努力使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坚持审批制度。在政府办逐件登记分类,提出初步办理意见的基础上,分管县长认真审阅作出批示,对承办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对部分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张有志县长都作了重点批示。二是拟定办理方案。对一些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坚持先拟定办理方案,在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或分管县长阅定后,作出办理决定。三是加强督查。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县政府督查室对承办量较大的县财政、民政、交通、建设、水利、教育等部门进行了抽查和检查,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协调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此外,县政府督查室还采取电话催办或上门催办等多种督办形式,把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保证办理工作按期完成。四是规范答复。对于建议、批评、意见的文字答复一律以文件形式,实行“三级把关”,即分别由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先把关,最后由县政府督查室统一把关。要求在答复代表时,力戒玩文字游戏,务求将情况讲明,讲透,让代表满意。

(三)加强沟通,改进办理方法。大多数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能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改进办理方法,努力办实事,求实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中,做到“三见面”,即提出的办理方案与代表见面,听取意见;初步办理结果与代表见面,形成共识;答复件拟稿后与代表见面,征求意见,让代表满意。县民政、教育、建设、交通、财政等部门也都主动加强与代表沟通,面对面反馈办理情况,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办理叶扬珍等代表提出的“要求县政府督促开发商加快白鹭岛建设进度”的建议过程中,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张有志县长先后四次主持召开白鹭岛建设专题协调会议,解决白鹭岛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还指示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投资方宣传推介白鹭岛,制作了风光片《人间仙境—白鹭岛》,印制了精美的宣传画册,先后在南京、常州等地召开了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新闻发布会。目前,白鹭岛入口道路、主干道、下水道、路灯、休闲茶楼等已建设完工。大门、游乐码头,沿湖栈道、白鹭山庄等正在建设中,白鹭岛整体开发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办理钟华友等代表提出的“要求解决杨郢宝林大洼组村民架电”的建议过程中,县供电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实地勘测,制定办理方案,先后投入140多万元,为大洼村民组架设线路,并于72日正式送电,使皖东地区最后一个无电村通上了电。在办理孙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复永阳东路至对河桥路与路灯”的建议过程中,县政府专门成立永阳东路、塔山东路整修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协调工作。该工程于5月中旬动工,总投资177万元,7月底全部竣工,目前正在着手安装路灯。这一建议的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周边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应引起重视。

(一)少数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思想重视不够,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性质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办理中回避矛盾,或者过分强调客观条件,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改进工作。另外,在办理时效上,《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规定》第八条规定: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人大代表,不能按期办复的,必须向人大代表和交办机关说明情况,但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现在通常不区分情况,一律在六个月内答复代表是不妥当的。

(二)个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不够高。有少数部门在办理工作中认为有文字答复就办结了,不注重办理的实际效果;有的只草率地答复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主动与政府办联系转办,致使有的建议、批评、意见没有具体落实,代表不满意。从今年代表提出的几件关于水利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来看,由于近年来政府在水利方面投入不足,办理很难取得成效。

(三)个别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承办部门安排不太合理。一些承办部门反映,交办的一些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一个部门很难办理,需要政府牵头,多个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才能办理。如劳动部门承办的干成章等代表提出的“要求开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的建议,房改办承办的杨万成等代表提出的“要求制定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的建议等,单个部门都无法办理,只能文字答复。造成部门有想法,代表有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视察组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不仅是对代表的尊重,更是对国家根本制度的尊重。同时,通过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有利于政府及其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社情民意,沟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政府工作,更好地推动我县的改革和实现来安率先崛起的目标。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端正态度,认真办理,注重实效,取信于民。

(二)要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按时办结。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切实做到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三个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检查,经常督促,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办理工作中,各有关承办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脉络,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实效,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争取代表的满意。对能够彻底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彻底解决;对有一定困难,但经过扎实工作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解决;对因现实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办到的,必须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认真加以解释,以求得到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敷衍了事,推诿扯皮。

(三)要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各承办单位要以代表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办理工作好与不好的重要标准。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在办理的全过程要做到同代表“三见面”,即:正式办理之前,同代表见面,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在办理之中同代表见面,及时沟通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就实际问题进行商讨,取得共识后,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办理结束之后同代表见面,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反馈,认真倾听代表意见,提高办理的水平和答复的质量,争取代表满意。对办理答复后,代表不满意或意见较大的建议、批评、意见,县人民政府及其督查室,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督查,发现问题,要有重点地开展调查,使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得到落实。

(四)要拓宽代表知政渠道,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组织参观、培训、列席有关会议、开展评议、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代表的知情知政面,努力提高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使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县人大代表要抓好自身的学习,通过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实际,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依法提出更多更好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更好地促进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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